前民运领袖周勇军被中共判刑9年

【新唐人2010年1月21日讯】近日,中共当局以“诈骗罪”判处八九民运学生领袖周勇军9年徒刑,并罚款8万人民币。四川省射洪县法院1月15日第二次开庭审理周勇军案,并当庭作了宣判。周勇军是在2008年9月由美国经过澳门抵达香港时,被香港警方扣留,后递交给大陆的。

香港支联会秘书何俊仁对周勇军的判刑结果表示遗憾与震惊。他表示案件发生在香港,应该在香港审讯,把周勇军遣返回内地有明显的政治考虑。分析人士指出,周勇军案将引起人们置疑香港的一国两制以及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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