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对夫妇多生一胎被罚72万

【新唐人2010年2月22日讯】福州长乐金峰镇胪峰社区居民李某夫妇违反中国现行生育政策多生育一胎,被征收社会抚养费72万多元,这是福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最大的案件。

据大陆媒体报道,长乐金峰镇胪峰社区居民李某夫妇于1995年9月生育一个男孩,后又于2006年10月生育第二个小孩,被指违反中国现行生育政策多生育一胎。

经立案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长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启动对李某夫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式,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于2007年8月30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李某夫妇不服,曾向福州市人口计生委提起行政复议,并先后向长乐市人民法院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2年多的审理,2010年 1月4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持长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征收决定。这是福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最大的案件。
  
福州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社会抚养费是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