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松绑医疗观光限制

【新唐人2010年2月26日讯】台湾医疗技术和价格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声誉,不过碍于目前的法律限制,医疗院所不能采取企业营利的经营形式发展观光医疗,对此25号行政院通过“医疗法”的修正草案,希望促进台湾医疗产业在国际上的发展空间。

行政院所提出的医疗法修正案,将开放私立医疗机构以公司的形式发展国际医疗服务产业,同时吸引更多国外人士来台从事医疗观光。

卫生署长杨志良:“那么它可以广告,因为我们一般是不能广告的,那么它可以用公司来组成,可以让国际人士来投资。”

医疗法第4、第90,以及第115条的修正草案,允许专营国际医疗的私立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公司组织的形式发展。卫生署长杨志良表示,位在竹北的新竹生技园区的医疗专区土地已经备妥,随时可以接受投资。

卫生署长杨志良:“我们规定,私立医院最多可以把百分之十的病房拿出来做国际医疗。但是在国家有重大紧急需求的时候,那么,我们卫生署随时可以要求他们只照顾国人。”

行政院长吴敦义在院会中也表示,台湾的医疗服务业极具国际竞争优势,透过资源整合,及划定专区创造群聚效果,将有助于台湾医疗品牌的建立。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黄千峰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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