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中共新保密法严控互联网 各界反弹

【新唐人2010年5月4日讯】近日,中共政府出台了重新修订的《保密法》,首次把互联网纳入监管范围。在新保密法中,互联网公司被要求向公安部门提供网民数据。各界人士认为,这条律法凸显了中共加强对互联网的钳制,并且为对付异议人士,披上了一层法律外衣。

29号,中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国家《保密法》。其中28条规定,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路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这条律法遭到各界人士广泛批评,认为是中共控制言论自由、打压异议人士的新工具。

据《德国之声》报导,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凯律师认为,中国对“国家机密”的定义过于含糊,对机密程度的定义和量刑标准也不明确。

前中国海洋报记者、自由网络作家昝爱宗认为,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不应该属于保密内容。 他(昝爱宗)向新唐人表示:“地震怎么保密?疫情怎么保密?你没法保密,你政府官员包二奶、腐败一旦公开也没法保密。而且这个东西也不应该保密。”

曾被中共当局控以间谍罪,被判处5年徒刑的新加坡海峡时报、首席记者程翔指出,新的《保密法》并没有堵塞旧法的漏洞。中共一贯做法是,没有事先标明哪些资料属于国家机密,事后再定哪些材料是国家机密。

中国著名博客作家周曙光接受新唐人采访时表示:“如果这个防火长城的审查标准或保密的保密标准能有一个公开的讨论,并且公众能够影响这些决策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但目前来看,显然是没有这样的渠道。”

中共新《保密法》也遭到国际人权组织批评。无国界记者组织向美国之音表示,这是中共当局为控制互联网上的新闻与资讯使用的一项新武器,而泄漏国家机密,早已被中共屡次用来指控对付中国异议人士和自由媒体人士。

周曙光指出,《保密法》对访民在网上公开案件细节有一个威胁效果,对打击异议人士有了法律依据。

周曙光:“保密法在取证方面对打击报复这些原始的报导者,比如说公民报导者或者是事件受害者,对打击他们是有非常大的帮助,对政府而言有帮助。”

2005年,中国记者师涛因通过香港雅虎邮箱给海外网站发送邮件,被中共政府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雅虎公司向中共公安部门提供用户个人讯息的行为备受争议和指责。

雅虎披露有关资料时,中共政府还未有相关规定。新《保密法》通过后,网民隐私更没有保障。各界人士担心,利用互联网发布消息者,就有可能重蹈“师涛案”,民众维权更加困难重重。

新唐人记者李静、陈香云综合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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