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29日讯】6月28日,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就法轮功学员章翠英控告江泽民,并挑战江泽民继续利用元首豁免权一案,进行了长达六小时的法庭辩论,控方律师从法律条文、案例等多方面阐述了为什么江泽民不能享受豁免权。
6月28日,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就法轮功学员章翠英控告江泽民、“610”办公室及罗干犯有“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一案进行了法庭辩论,由原告律师挑战江泽民等被告的豁免权。近百名澳洲各地法轮功学员在法庭外声援章翠英。经过六小时的法庭激辩,法官同意双方律师继续补充资料。
诉江案原告章翠英:“法庭很重视我们这个案子,三个最大的法官来主持我们这个案子。结果非常好,我们的律师在不能给他们豁免权上已经讲的很清楚了。酷刑是错误的。”
澳洲维省法轮佛学会主席肖中华:“作为我们法轮大法学员来说,我们今天来到这里支持章翠英的案子,我们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这一点来讲是可喜的……不能给反人类罪的独裁者任何豁免权。”
悉尼法轮功学员张喜莲:“这个案子不仅仅对中国社会,对澳洲社会,对世界上也会有一个很大的影响……如果说给他了豁免权,就相当于,就造成了一个影响,就相当于对中国那些人,他还有理由让他们再受酷刑下去。”
原告律师主要从豁免权的有效性、中国也是反酷刑国际公约的签约国、实施酷刑不是一名国家官员应有的官方行为等方面,挑战江泽民等人的豁免权。
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将在收到双方律师的书面补充材料后,对此案进行裁决。
新唐人记者曾铮澳洲悉尼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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