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8日讯】按:本人拙著《逆风33年——1977后的专政与宪政》已由香港夏菲尔于近日出版,并参加香港书展,其中多数内容曾在网上发表,有些不容于当局的内容发表后,多次遭到抄家、抄电脑的厄运,为了保证《逆风33年》的顺利出版,我将一些敏感的内容,先编到书中,然后再发表到网上,这是其中的一篇。
中国的宪法中有很多人物的姓名,并给予正面肯定,如毛泽东、邓小平、马克思、列宁。宪法不是历史教科书,宪法也不是名人的墓场,不该为人物立碑。所以我建议在宪法中删除人物的姓名及一起连带的主义、思想和理论。
中国的四部宪法,其中有很多人物的姓名。共产党的领袖人物如毛泽东、邓小平,都包含在现行宪法中。毛泽东的名字在四部宪法中反复出现,有时称毛主席,有时称毛泽东思想。关于马克思和列宁,都以主义相连,也多次在宪法中出现。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不是历史教科书,因此不应该出现历史人物的姓名。
过去数十年来,中国一些领导人利用他们掌控的资源,大书特书个人的绝对权威,制造盲目崇拜,祸害无穷。
利用职权和权势,在制定、修改宪法时把自己的名字塞进宪法,让神圣的宪法成为他们的陵园,在宪法中为自己立碑。
宪法中出现一些人物的姓名,并给予正面的肯定,这样势必在以后的历史演进中制造巨大的障碍,谁要批判这些人物就有违宪之嫌。把历史人物写进宪法,会束缚历史科学的研究和发展。
所以我建议在中国的宪法中,清除所有的人物及其代表的主义和思想理论。
2010年6月16日于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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