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冯正虎法院前静坐坚持立案

【新唐人2010年9月11日讯】上海维权人士冯正虎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连续几天到上海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前静坐示威,抗议上海法院的司法不作为,要求法院为他立案。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知名维权人士冯正虎自8月31日开始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静候等待多个诉讼案的立案,一开始法院并不理会,经过坚持不懈的沟通,法院的立案庭长才安排工作人员约见。星期五一早,又到法院静坐等候立案的冯正虎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我天天总是上午9点钟左右到法院里面,而且是专门到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点半以后他们吃饭,大约12点左右我离开法院,下午有时候到其他一些法院,但是上午肯定是到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我现在是要立案,解决中国司法一个很大的问题,在我们国内,各级法院长期以来总是有这样一个现象存在,即不立案又不给予裁定,如果不立案,请你给我不立案的裁定。这样的司法不作为是剥夺公民的诉权,特别是一些民告官的案子,行政诉讼的案子,都是以这种方法让公民得不到保护诉讼的权利。”

自8月19日起,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告知冯正虎,他们在等上海市高级法院关于冯正虎案件立案的处理意见,而到9月10日已有23天,仍然没有任何回复。冯正虎说,现在继续侵犯公民诉权的责任,是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还是上海市高级法院?冯正虎还告诉记者,他星期五上午在立案大厅里见到上海市民周伟霞、徐绍华来立案,前者信访时遭受杨浦区区政府工作人员毒打,后者家里财物遭政府的拆迁工作人员抢劫一空。他们提起诉讼,但法官不受理,并被告知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这些案件与政府拆迁相关,是不受法律管辖的特区。

直到9月10日,就上海市民冯正虎一人的8件主要诉讼案(包括不服行政拘留、非法绑架拘禁、非法软禁公民、护宪维权网被封、天伦咨询网被封、非法禁止公民出境、非法禁止公民入境回国、作者无权出版自己作品《日本企业》共8案),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天数已达4,764天,即13年多。其中第二中级法院3,651天,第一中级法院140天,浦东新区法院973天。

对此,马纲权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法律的规定,公民到法院立案应当得到受理,受理之后,如果觉得不符合条件,可以驳回,应当有书面的裁定,也就是驳回立案通知书。人家拿着驳回立案通知书,还可以提起上诉。”

据了解,中国的民事诉讼法121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的第42条有明确的规定,公民在提出立案要求之后,法院必须在7天内作出裁定是否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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