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诉讼社会”:诉讼象流行病蔓延

【新唐人2010年11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田飞综合报导)日前,在上海召开的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0年年会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张文显指出:目前,中国提前进入“诉讼社会”,诉讼就像“流行病”一样到处蔓延。

21世纪出现“诉讼爆炸”、“诉讼井喷”现象

“诉讼社会”这一概念表征一个社会呈现涉法纠纷急剧增长、诉讼案件层出不穷的态势。一般而言,如果一个社会每年约有10%的人口涉诉,则该社会即可被认定为“诉讼社会”。

据大陆《法制日报》报道,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法院每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总量在40万件左右。而进入21世纪以来,出现了“诉讼爆炸”、“诉讼井喷”现象。中国每年约有1亿人(次)牵涉各类诉讼或准诉讼、类诉讼程序。2005年以来,中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总量年均递增5.9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09年案件总量比1978年增长了19.87倍,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达11,378,875件。

张文显说,“我们姑且以每一个案件平均涉及6个当事人及直接利益关联人计算,在一年之内,就有将近7,000万人(次)涉诉,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5.24%。”

据相关统计,2009年中国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进行行政调解等案件达1,200余万件,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合同及财产纠纷仲裁、劳动纠纷仲裁76万件,民间调解组织处理各类民间矛盾纠纷767万件,各级政法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约180万人(次)。

张文显分析认为,上述这些准诉讼和类诉讼活动中,相当一部分是多人诉、多人访、群体诉、群体访,以每案2.5人计算,涉及的人员约为5,500万人(次)。把上述这些诉讼、准诉讼、类诉讼所涉人数加在一起,则涉诉人口达到1.2亿,占中国人口总量的9.2%;如果再把人民群众诉诸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等调处的矛盾纠纷加进来,则涉诉人口比例将更高。以总人口和涉诉人口比例不变来计算,十年之内就有10多亿人(次)与诉讼或曾经与诉讼沾边——被别人起诉,或起诉别人,主动或被动地充当证人,或者因为与案件当事人有直接利益关联而涉诉。

张文显也认为,当前的经济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社会矛盾纠纷凸显,涉及民生案件增加,群体性诉讼增多。随着社会转型和利益格局的巨变,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社会保险、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等涉及民生问题和群体性利益的案件逐年增加,与人格权、生存权、环境权、发展权等人权问题关联的诉讼也呈现攀升趋势。

9月份时《中国青年报》曾引述《半月谈》的报道,披露了中国近年来“民告官”案急剧增加,一年达10万件。有律师用五句话做了概括:民告官,起诉难;民告官,官不理;民告官,难告赢;民告官,执行难;民告官,代价大。

《东方网》日前报道指出政府不当行政或违法行政多,导致这些年“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恰当使用行政权力,一碰到实际问题就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使得在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情况下,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因基层政府不当行政而演变为“官民矛盾”。

网友表示,诉讼多,是因为这世道,冤情太多。许多基层官员不认真为民办事,导致纠纷不断解决不了,只好付诸诉讼。关键是官员要为民办实事,不要说空话!

百姓诉讼被看做洪水猛兽?

《官员称我国已进入诉讼社会 是不是百姓被看做洪水猛兽》这篇文章说,本来看见这样一则消息,我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遗憾。其实作为法治社会的一个进程,这应该是一个值得高兴的事,诉讼多,说明老百姓知道依据法律来解决问题啦?但是看眼前的这个形势,我们提前进入诉讼社会,在官员看来这无异于洪水猛兽,百姓不再听话了。

11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农民唐封银被关进拘留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法是,唐封银夫妇“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唐封银不是第一个因为要上访而被拘留的公民。山东新泰官方将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江苏盱眙县桂五镇农民上访,镇政府逼他们各交300元钱“信访保证金”,陕西省富平县两名上访农民被警察押着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而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更是在公开场合宣称,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幷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网友说,“上访”犯了什么罪?如此抓捕理由若成立,全国该有多少人需要抓起来呢?

还有网友说,只是准备上访,就惹上个“准备上访罪”,陡然让上访的风险加倍提高。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知,不用说“准备上访”,就是进行了上访,只要没有实施堵塞交通等行为,也不能说是“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这正应验了一句古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网友质问,是否让百姓等谈访色变,连“准备”都不敢的程度,官员们也就达到了目的?

《武汉晚报》评论说,以维稳名义,地方政府官员可以干涉法院的判决,以维稳名义,地方政府官员可以在法外处罚合法公民。但是,显然公平、公正地执行法律,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让权力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让每个公民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渠道畅通,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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