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22日讯】板桥地检署21号侦结连胜文遭枪击案,并在记者会上公布搜证画面,确定为“误击”,检方以杀人罪、杀人未遂罪、未经许可持有手枪罪、未经许可持有子弹罪起诉“马面”林政伟,并要求对他处以死刑。
板桥地检署在下午的记者会上,首次公布搜证画面,画面显示,连胜文在与陈鸿源换位置后,不到9秒,连胜文就遭到“马面”林政伟的开枪射击。
再看一次,在画面中,连胜文呼喊完“当选”后,与新北市副议长陈鸿源换位置到中间, 马面当时正冲上台,第一时间连胜文看到马面有闪躲,但一切来得太快,身旁的人完全无法及时阻挡,使连胜文在司仪的声音之下,挨下一枪,连胜文当场血流如柱。
板桥地检署依杀人等罪将“马面”林正伟起诉,检察官认为“马面”恶性重大,并具体求处死刑。
板桥地检署发言人 陈正芬:“本案经过检察官侦查结果, 认定被告林正伟因为经济拮据, 想要向陈明雄勒索钱财, 他想到八十一年间曾经发生的土地纠纷, 想要拿来作为勒索的借口, 他到陈明雄的住处想要跟陈明雄见面的时候, 遭到拒绝 ,被告因此认为陈明雄轻视他 ,于是就起了杀害陈明雄的儿子陈鸿源的犯意 ,他想要让陈明雄遭受丧子之痛”。
对此,陈鸿源召开记者会批评,司法没有找出真相,而且也不质疑马面杀人借口,实在令人无法接受。陈鸿源还说,马面经济不佳,怎会有钱买枪?他质疑,马面开枪动机并不单纯,并要求永和警方有人要下台负责。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台湾新北市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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