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森林教授罗马妙语说“法”

【新唐人2011年3月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雅诗罗马5日专电)台大法律系教授詹森林近日应邀至教廷宗座拉特朗大学(LateranPontifical University)讲课,这是两校签订学术交换计划近两年来,拉特朗大学首度邀访台大教授到罗马开课。

詹森林昨天结束为期四天的“中国民法概论”讲座,课程内容包含中国古代历朝法律、当前两岸民法规定。拉特朗大学法学院院长波诺莫(Vincenzo Buonomo)出席首日讲座,向学生说明此次邀请国外教授开设中国法律课程的创举,并介绍詹森林简历、课程概要。

由于报名学生太踊跃,许多法律系教授也希望旁听加入讨论,一般教室不堪容纳,校方还特地把上课地点换到大礼堂。詹森林授课时举出许多生动比喻,让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下课还围到台前追问,一些德裔学生发现詹森林“讲德文也通”时,更是话匣子停不了。

詹森林表示,学生最感兴趣的是台湾民法竟有一条是抄自意大利,台湾民法多采用德国民法,惟独其中第191条之3,是采用了意大利民法第2050条,该条文规定从事危险工作或活动者,必须对他人损害负赔偿责任。不过詹笑称,这条“神来之笔”其实一直让许多法界人士困惑不已,争辩到底什么该定义成危险工作,曾有人主张列入医生,但马上引起医界大反弹,所以到现在还没适用过。

詹森林谈到古代中国有关婚姻的规定,也让意大利学生啧啧称奇。他举例,中国古代有所谓“七出”,只要符合其中一个要件就可以休妻,妻子“话太多”、“生不出儿子”都是离婚理由,很多意大利学生当场大呼不可思议。

拉特朗大学校长柯佛罗(Enrico dal Covolo)昨天代表学校致赠詹森林纪念品表达感谢,他很高兴此次课程顺利成功,期待未来两校有更多交流。

中华民国驻教廷大使王豫元也向詹森林表示,感谢台湾大学过去两年来与拉特朗大学学术合作,尤其詹森林在忙碌课程中抽空前来拉特朗大学,意义重大。

王豫元指出,教育部已在去年五月正式将23所教廷宗座大学纳入教育部参考名册,正式承认其学历,他呼吁国内大专院校鼓励学生来教廷宗座大学修课,诸如哲学、神学、社会传播学、拉丁文、希腊学专才领域。拉特朗大学有神学、教会法典、民法、哲学四个学院,有来自105国的4000名学生,神职人员、一般学生各半。透过中华民国驻教廷大使馆促成,该校在2009年4月与台湾大学签署双边学术合作协议,是该校首次与亚洲地区大学签署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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