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祥渔船遭控 罚1万美元结案

【新唐人2011年4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5日电)外电报导台湾渔船被控触犯多项马绍尔群岛捕鱼规定,可能被罚款逾 400万美元。电访丰祥渔业公司总裁陈庆男,他说,是对观察员举报的事看法不同,已罚1万美元结案。

外电报导,马绍尔海洋资源局(Marine ResourcesAuthority)局长约瑟夫(Glen Joseph)表示,台湾丰祥渔业(Fong Seong Fishery Group,译音)的船只和船长叶博文(Yeh Po Wen,译音)面临29项指控,但还有其他事件也在接受调查。

报导并指出,FV Taumoana 渔船和船长被控把尺寸不足的鲔鱼秘密倒回大海,并阻挠船上观察员工作,其中1名观察员声称受到人身攻击。

陈庆男说,这已经是1个多月以前的事了,没有打架,也没有吵架,而是观察员“乱报”36件违法的事,渔捞长没法认同,彼此意见不同。

由于 FV Taumoana渔船船籍登记吐瓦鲁,为外籍船,渔业署无法介入协助处理。陈庆男说,“都处理完了啊”最后罚 1万美元结案了,罚款原因是混获的鱼倒回海里没有申报。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