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迫害法轮功破坏了中国法律体系

【新唐人2011年7月19日讯】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十二周年之际,法律专家、人权活动家以及欧洲议会副主席对此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法律人权协会政策研究部主管夏一阳先生分析,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其破坏法制系统的根源。

法律人权协会政策研究部主管夏一阳:“中共它原来是建立过一个法律体系的,特别是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但是呢,到了1999年7月份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呢,这个问题就大了,是因为法轮功的人数众多,这是一个信仰系统,他没有对政府造成任何的挑战。所以它不可能用现行的任何法律去对待他。整个迫害是没有法律基础的,他是制定了一套系统来破坏自己已有的法律体系,那麽这种破坏呢不可能停留在法轮功这个团体,它一定会把它这个系统应用到别人那里去,因为尝到甜头了嘛。所以这样的话呢,就可以看到在一些人权活动家呀,人权律师啊,甚至连艺术家啊,都被在用同样的方法和同一个系统在迫害着。也就是说,这个破坏法律的根源是在于迫害法轮功,所以这个根源不解决的话,如果大家不能认识到这个根源的话,那麽不管怎么谈中国的法制都是一句空话。”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一直关注大陆维权律师的状况。其中包括不少曾经为法轮功学员说话的维权律师。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 潘嘉伟:“(中国)发展到现在居然还是在用法律以外的的一些手法来打压一些异见人士或者是法轮功这样的宗教团体,我们觉得绝对是没办法接受的。”

法轮功受迫害的情况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欧洲议会副主席拉兹罗.托克斯(Laszlo Tőkes):“欧洲议会人权委员会,会继续关注中国的情况,特别是法轮功的状况及其遭受的迫害。”

新唐人记者李月布鲁塞尔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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