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平:赖昌星案件的启示

【新唐人2011年7月27日讯】当赖昌星步履蹒跚地走下飞机,一只脚落在北京机场的时候,它的背影融进了一个里程碑:不论犯罪分子多么狡猾和富有,不论多么能言善辩和远走高飞,都很难改变这样一个事实,只要西方各国仿照加拿大的遣返模式,与中国司法部门精诚合作,谁也逃不出法律的制裁。现在的问题是,在一个民主与法制尚待完善的国家里,如何让赖昌星于阳光下走完公检法司的全部程式,使世界舆论对中国恢复信心。如能像加国这样,任他走尽中国的全部法律程式,并经得起已承诺的有关方面的审视,那么,中国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贪官或其他经济犯对亡命天涯望而却步。

显然,从目前我们所看到的情况,中国正在小心翼翼地处理这起震惊世界的经济大案,在赖昌星被加方移交中国警方的时候,全世界的目光都在挑剔:能不能信守承诺?现在看来基本上是会信守的,不仅中方宣称不判死刑和死缓,而且还说他将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所以,我在以前发表的题为《遣返赖昌星有利于中国反腐》的文章中预测的结果,是完全对的,是事实求是的。我们不要因为中国的一些政治案件的处理方式有问题,而丧失了自己的全部信心,更不要用妖魔化的办法来抨击中国政府,那样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我向来认为“远华走私案”是一个基本事实清楚的经济案件,由于专制制度的缺欠,它不可能不涉及各级官员的内斗,也不可能不引发官场的地震,但我们无力一朝一夕地改变制度,我们不能说,等中国民主转型成功了,才可以支援加国遣返赖昌星,我们必须坚定地始终如一地力促遣返和了结赖昌星案。至于老赖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编造的谎言和故事,不论多么故弄玄虚,多么耸人听闻,都是一面之辞,姑且听之,靠单方面陈述所形成的舆论阴影,很快会随其归案而使读者欣然走出。

当然,我承认下一步处理这一案件将相当棘手,由于中共十八大召开在即,官员们把权力和职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而中南海高层的派系斗争如火如荼,哪一派里都有人不想旧案重提,节外生枝,牵扯自身,但体态臃肿的赖昌星已经站到了司法的面前,如果它成为压倒江泽民的最后一根稻草,未必是件坏事;如果他成为胡锦涛手上的热山芋,也在情理之中,只要读者品味新近提升军衔的名单里有贾廷安的大名,你就会深感中国政治的微妙奇变和深不可测,所以,我预料有关赖昌星的专案组,想必阵容庞大,但人员不论多少,一定都有党内多个派系的代表,至于最终拿出怎样的结果,这要看事实的厚度和力度,也要看他们权衡角力的情况而定。

对于赖昌星来说,首先是聘请律师的问题,好的正直的名律师,不仅能敢于为犯罪嫌疑人力辩,而且是案件流程的证人和督办人,由于此案已上升为中加两国外交的层次,中方会允许赖昌星聘请多个类似陈有西,贺卫方之类的名律师,也会尽可能地透明,因为它不是敏感的政治案件,也不涉及什么国家机密,中方没有必要遮掩,所以,我认为在公检法司各个领域,相关人员都会加倍小心,当然也可能会一波三折,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像一幕电视剧的脚本一样,不论剧情多么扣人心弦,但主角肯定不会死去,他最多也是判个无期徒刑,而中国的终身监禁很快就会缩水,两年后改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再以表现良好不断减刑,估计坐十几年的牢就可以回家了。如果他被某些权势者所利用,能挖出更高的贪官,说不定还会轻判呢,但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在名誉上他已经永远地死了。

另外,即便他把牢底坐穿了,也会在狱中受到特别的优待,这是因为它的案件知名度太高,中国司法部门会力作样板;第二,他原本就是香港籍居民,无疑地将列入外籍犯的监管队伍,由专人管理,所以,依我在大连南关岭监狱所见类推,他不会经受像我们内地居民的苦不堪言的处境;第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是大老板,虽然将可能被没收非法所得,但总体上还是相当有钱的,在中国的“金钱至上”的监狱里,他只要肯花钱,主动帮忙的人多得很,他会过得相对比较舒服。比如,接见,求医,购物,等等,都会比较方便。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中国毕竟不是加拿大,中国的监狱无法与加拿大相比,中国的狱警和加国警察也不能同日而语,在以后漫长的度日如年的岁月里,赖昌星有的是时间去细嚼慢咽,去比较鉴别:民主制度好,还是专制制度好,是前天的“红楼”好,昨天的“枫叶之国”好,还是今天的“活人墓”好,但不论如何内心挣扎,我可以肯定地说,从今天开始,赖昌星变成了民主派,他将坚定不移地赞同新闻自由,因为中国的媒体舆论只会按照官员的指挥棒,一面倒,我们再很难听到他真实的声音了!

唯其如此,我才要奉劝所有的中国人,不论身在何处,不论你的处境和地位多么优越,都要尽力推动中国的民主与法制,不要等到专横的制度殃及自身,才如梦初醒,那样将悔之晚矣!假如中国和加拿大一样政体完善,就根本诞生不了赖昌星,李纪周这样的人,也就没有了今天的荒唐故事,总之,不断抓人,关人,杀人的制度不是好制度,最好的制度像镜框,它把人的形象固定和制约在法律的边线中,使他不能超越,而不是先让他疯狂自焚,再让他跌碎在地下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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