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赖案”搅动一池黑水

【新唐人2011年8月11日讯】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被称为涉及八百三十亿元的“中国第一经济大案”。其首要嫌疑犯赖昌星是个出自福建晋江的乡民。成立于一九九四年的远华集团,在一九九九年即走私案发。短短五年内,进行如此规模的走私活动,水货出入东海,然后安然登岸,如入无人之境,一介乡民如何办到?他要避开的不仅是厦门海关的查检,还有海岸防卫队的巡逻。此后,源源不断且数量庞大的物资还要提货、运输、批发、销售。这一连串的活动,无论哪一环出了纰漏,都会行不通。假如不是中共“现代高衙内”索要无度,引发此案,远华集团还会继续“乘胜前进”,“钱途一片光明”。

案发后,中国政府号称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协同办案。那么,赖昌星在五年之中,作了政府集众多部门之力在十二年中还未查清结案的事情吗?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只有衙门有人,才好办事。一介乡民,摸清错综复杂的门路,向一千多名官员行贿。他即使别的什么都不做,节假日不休息,平均每两天就要拉一名官员下水,而且不是一次就了断,还要保持关系,再接再厉。他真的就能用钞票摆平这一切,保证这些官员听从调遣,并编织出一张四通八达且安全稳妥的关系网吗?赖昌星身后的保护伞到底是谁?为什么“远华案”发,福建省的领导人不但没有受责,反而升官,有三位高升至中央政治局常委?他们的总后台又是谁?赖昌星这名主要嫌疑犯归案之前,已经判了二十多人死刑,执行了十二人,这为的又是那桩?赖昌星归案,并不是“远华案”的终结,只有这惊天大案的幕后主脑被暴露,才是终结。

“赖案”被称为特大经济案件。果真只是“经济”,而无关“政治”吗?中共“钱权交易”牵动的从来都是政坛。

中共紧追“赖案”十二年,这正是中共贪腐日昌的时期。多少国有资产被中饱私囊,多少私宅被巧取豪夺,多少“豆腐渣”工程害人性命……?广大访民、冤民、维权人士遭受威胁、迫害、打压。他们强烈要求“一视同仁”,公平立案、公正办案。

冤民遍地、冤狱遍地,整个国家昏天黑地。赖昌星案搅动的是一池黑水。人民看不到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清明。中共政权想寻找出路,办了一个赖昌星是不行的,唯有从开放报禁做起,接受舆论监督,还法制独立、人权自由,继而推行民主选举、三权分立,才可找到生机。

文章来源:《争鸣2011年8月号》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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