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31日电)台北市林姓男子不满1台小客车停在他家门口,一气之下将车拖到马路中间,拖坏车子底盘,车主发现后提告。台北地院日前审理,认定林男触犯毁损器物罪,判2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今年4月间,居住在台北市大安区的49岁林姓男子回家时,看见1台小客车停放在家门口,一气之下找人将车强行拖到马路中间,导致小客车车身钣金、底盘损坏,车主发现后愤而提告。
法院审理认定,林男因不满他人将车停放在家门口,不思理性方式解决问题,而以粗暴方式搬动小客车,触犯刑法的毁损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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