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采访报导)广州番禺一家服装批发商场近日发生了一起事件:八名女工逛街被商场保安误当小偷抓起来,遭到殴打、捆绑和人格受到侮辱的游街示众;事后在当地警方的调解下,商场向八名女工公开道歉,向每位女工赔偿了9000元人民币,协议要求八名女工不再追究对方责任,不得向媒体宣扬此事。
虽然广州番禺八名女工的遭遇成为星期三(8月31日)中国媒体上一则新闻和评论的焦点之一, 但在上海希望独立参选当地人大代表的外地人高国彬先生的眼中,八名女工的遭遇在中国其实已经是一件不是新闻的新闻, 发生了但却很正常:
“在这个国家什么不正常?这个国家出什么问题我觉得都很正常,专制政府控制下,出什么情况都很正常。”
针对番禺八名女工的遭遇,中国有评论说并不是个案或偶然发生。它是长期中国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和法律地位低下造成的。为此,曾经希望创办中国农民协会的社会民生问题观察人士赵枫生表示:
“整个国家都是这种状态的话,这种形式、时间地点不一样,在不是法治国家里,尤其是这种底层的弱势群体受到侵犯其实每天都在发生。而且我们媒体报导很有限,根本不可能曝光这些问题,包括目前这种很严重的法律修改、秘密监视、秘密失踪也不告诉家人等,还有比这更严重得多的。这里因为一些女工被人看到了,好像有一点那种新闻事件而暴露出来,更多的事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
赵枫生以上所提到的法律修改是指目前备受关注和讨论的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有评论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得以实施那是中国倒行逆施,将要导致中国秘密拘捕成灾。中国有网友喟叹,读到番禺八名女工遭遇的新闻让他“感到不寒而栗”,让他再次“看到文革的影子”和“文革的思维现在仍然无处不在”。
赵枫生分析认为,八名女工的遭遇说明中国根本上还不是法治国家,有法不依,违法不究:
“整个国家还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它为什么可以随便打人,向保安这种可以随便打人,他觉得可以没有什么问题。警察出现的时候,也不是依法办事,觉得可以私了,而不是从受害人的角度去看,基本权益被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按法律来做什么处理。它不是走这个程序。打人的时候他的行为已经在违法了。他打人之后在处理的时候,他继续在违法。”
迄今,广东番禺商场保安把八名女工误当抓小偷抓起来,殴打、捆绑和游街示众在当地警方“和稀泥”式的调节下似乎以商场公开道歉和女工得到经济赔偿而得到圆满解决。事件发生的商场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肇事保安“该开除的就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