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劳改产品走私 反遭诬陷恐吓

【新唐人2011年9月9日讯】(新唐人记者杨紫运采访报导)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广东省东莞市固邦电器厂的加工“劳改产品”案,于国福举报4年无结果,固邦电器厂一位自称姓高的人于2011年9月6日下午打电话给举报人于国福进行恐吓,他们诬陷举报人于国福敲诈

于国福对记者说:“因亲属在东莞市固邦电器厂在职期间患‘血癌’前去维权,我没有说明自己要他们的钱(只是被害家人主张的赔偿),我举报是我作为一名维权人士评论家的身份,一名公民行使有举报不法人员的权利,他们竟以诬陷我要他们的钱,这种方式敲诈他们,并扬言说他们老板有钱可以要警察抓我。”

东莞市固邦电器厂在2007年4月16日,发现受害人于海松患上“血癌”即“白血病”后,于国福多次与该公司经理们沟通,郑总经理一直欺骗亲属及于国福说他们公司没有发生过第二例“白血病”。

但通过于国福调查在于海松确诊患“白血病”后的4月26日该公司与于海松同一工种的湖南籍20多岁的员工陶会军也确诊为“白血病”,公司为了逃避责任,在当时5月1日前就把陶会军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一分钱。

于国福认为:这就证明了固邦电器厂总经理在欺骗世人。然而,固邦电器厂在东莞市劳动局没有为员工办理任何劳动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在于海松和陶会军在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鉴定,在公司方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的情况下,竟然被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为排除“职业病”病例。

于国福说:“(按照3/10)万科学论证法推论,固邦电器厂在没有提供排除危害证据的情况下,按固邦电器厂(公司)员工5000人计算,同时发现两例‘白血病’发病率应该是不正常。”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该依照科学依据定性为“职业病”,可是不知为什么两位“白血病“患者竟被排除了“职业病“。

于国福表示:这真是体现了中国的现状就是“钱有理”。

于国福对记者说:“引起‘白血病’是多方面的,厂方有空气中气体之类的东西,有毒,有害进口的垃圾原料,在这些方面都有可能性得‘白血病’,而这个公司有天纳水和一种含高苯的元素是致癌的物质,生产出来的产品有很大的臭味,闻到就感到很恶心,也不排除在为公司去监狱由于红外线的照射。”

劳动争议引发举报外派、外包加工劳改产品

2007年4月-5月份, 于国福在代理亲属(于海松)劳动争议纠纷时发现,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怀德村境内,由台商投资的出口企业“固邦(东莞)电器有限公司”长期利用隐蔽形式组织外派、外包加工劳改产品,以瞒报、伪报方式报关,逃避当地海关监察,进行走私出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及时的向广东海关分署、中国外贸司电话举报和向国内新闻部门传真曝光线索。

于国福说:“从发现这一线索后,多次向中国外贸司、世贸司等多家相关部门电话举报希望查处。”

2008年4月于国福又找到参与外派过的亲属(于海松)又联系到正在参与外派的员工取证,证实当时被举报单位仍在继续进行外派生产加工劳改产品的外包活动。为了取得事实证据,并经参与人(外派过的亲属)联合部分认识的参与过外派技术员工,提供书面证明签名。

于国福分析:依据亲属(于海松)参与外派过程的事实手续证据,被举报单位固邦(东莞)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港商独资进出口公司)、东莞伟伦灯饰有限公司(是全部外派员工的挂名公司,专为外派员工提供胸牌作掩护)、固邦电器厂(员工外派时,利用该厂名义办理虚假请假手续作掩护)从于国福亲属(于海松)外派时保存的事实证据(请假条、胸牌)和被举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事实内容。就可以确认上述三家单位是一体关系,而且该公司出口的北美、圣诞灯饰;圣诞产品,大部分是来自劳改单位犯人生产加工的中国海关总署法规严禁出口的劳改产品。

于国福对记者说:“这个厂家加工劳改产品是很廉价的,几乎廉价到没有加工费的程度,因为老改人员他不给工资的,你可想而知。”

于国福根据咨询多名参与外派员工和笔者亲属(于海松)回忆部分外派劳改单位、接触监狱狱警人员和被举报单位经手人(外包联络老板)外派组长主管人员接触事实及保存的“外派点基本资料”“检验报表”证实,他们长期外派技术员工有近百人,每次分单人负责整个监狱参与加工产品的犯人的技术指导和加工产品后的记录检验工作。

根据东莞市预防控制中心在“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内容,见于国福亲属(于海松)职业接触史:(内容)。即可确定于国福亲属(于海松)外派范围涉及广东省内及周边各省、市监狱。

三家公司证实是一家公司

经过于国福与被举报单位总经理、经理、律师、厂长接触证实上述三家公司、厂家证实上是一家公司,一个后台老板,一班主管人员。为了取得被举报单位的网上证据,于国福在2008年对被举报单位在网上的资讯资料进行查证:“北美、圣诞灯饰;圣诞产品固邦(东莞)电器有限公司”“东莞市伟伦灯饰有限公司”“固邦电器厂”“【固邦(东莞)电器有限公司】”等资料和“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的电话、传真号、地址辖区对照就可以看到存在作弊事实:1 .联系方式基本一样;2.地址辖区不一致。

于国福通过了解发现,在当地辖区村委会官员、律师都知道内情,对于国福在了解相关事实时,这些人员都进行隐瞒和回避,而且有证据说明管辖地的部分官员及亲属还在被举报单位担任行政管理人员,这样他们联合在一起,形成海外贸易(走私)与地方官员(隐瞒事实真相)勾结与保护于一体的,从事组织外派、外包加工廉价劳改产品瞒报出口的违法利益集团。

于国福表示:事实证明,他们明的是外商投资进出口加工企业,事实上是通过隐蔽性外包加工形式,把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加工渠道转移到监狱、看守所等廉价的劳改单位。根据长期在被举报​​单位工作的员工证实,被举报单位自2001年至2008年期间均做出口加工。

据网上企业资料证实每年出口总值均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大部分产品是来自劳改单位加工的中国海关总署法规严禁出口的劳改产品。其走私金额累计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其行为和结果直接违反了中国海关总署:署监一〔1991〕1560通告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三条第2款之规定。于国福认为被举报单位在从事外派、外包加工劳改产品时,组织隐蔽性安排周密,走私时间之长,走私金额特别巨大,依照中国法律被举报单位的行为,涉嫌触犯了《刑法》第155条第一款之规定。

为此,于国福在进行取证、整理举报材料后,为了依法及时的履行公民举报检举义务,对此案发生的事实再次特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书面举报及相关证据线索,敬请海关方面认真分析案情,取证参与过外派的离职证人,补充事实证据也可通过国际贸易关系搜寻海外出口物证,依照中国法律及国际惯例定案,争取早日破案为盼。

但于国福说:“现在广东省海关,那些腐败官员,实际官商勾结在一起,他们不管你老百姓的死活,但海关的调查员根本就没有去调查,也没给我反馈信息,后来我打电话跟踪,有半年左右,他才回答说已经换人了。”

希望铲除毒瘤公司依法治罪

据了解:于国福举报到国务院、海关总署经过跟踪证据证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信件竟然是“国家信访局”签收。

于国福说:“这家公司不但是违法出口劳改产品公司,而且有很多事情违法都是用金钱来处理事情的。请所有在此公司受害人及家属投诉提供证据,争取早日依法铲除这家毒瘤公司,把犯罪老板依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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