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褒扬状全文

【新唐人2011年10月7日讯】(中央社奥斯陆7日美联电)赖比瑞亚总统瑟利夫、赖国和平斗士葛波薇和也门女权运动家卡曼3位女性,今天共获2011年诺贝尔和平奖,得奖褒扬状全文如下。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决定,2011年诺贝尔和平奖由瑟利夫、葛波薇和卡曼平均共享,以表彰她们透过非暴力斗争,来维护女性的安全以及充份参与和平工作的权利。除非女性能有如同男性一般的机会,以影响社会各层面发展,否则世界上就无法实现民主与持久和平。”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000年10月通过了第1325号决议,这项决议首次将女性在武装冲突中所遭受的暴力,视为国际安全问题。决议强调,必须让女性在与男性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和平进程以及一般和平工作。”

“瑟利夫是非洲首位经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女性总统,自2006年就职以来,对建立赖比瑞亚和平、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提升女性地位作出了贡献。葛波薇曾动员并组织不同种族和宗教信仰的女性,终止了赖比瑞亚的长期战争,并确保女性参与选举的权利。在战争期间和过后,她一直努力扩大西非洲女性的影响力。在‘阿拉伯之春’爆发前和爆发期间的最艰难环境下,卡曼在争取也门女权以及民主与和平的奋斗中,发挥了领导作用。”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希望,颁奖给瑟利夫、葛波薇和卡曼3位,能有助于终止许多国家女性现仍遭受的压迫,并使女性发挥在民主与和平方面的庞大潜力。”(译者:中央社张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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