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随风:法庭采信与狼狗同笼供词 法理何在

【新唐人2011年10月12日讯】日前,河南老板杨金德讲述遭遇刑讯逼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包括杨金德在内的十多人称被关进警犬基地后遭遇逼供,手段包括灌辣椒水、与狼狗同笼等。有关方面否认曾实施刑讯。此前,杨金德在上访后被以涉黑立案,一审被以6项罪名判入狱20年。

这是一个被我国许多著名刑辩律师视为执业十多年来闻所未闻的刑询逼供案,其刑询逼供的手段涉及与狼狗同笼,将人的头部固定在某一位置,让警犬舔脸俗称鬼剃头;再者让人戴上数十公斤的脚镣与手铐与警犬同住一个笼子;同时在押期间又被施以刑询逼供的手段包括:殴打、罚跪、灌辣椒水、针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进肛门双脚需腾空)等,其手段令人发指惨不冷睹。面对这样的一幕,包括了陈有西、周泽、富敏荣、杨金柱等律师谈及杨金德刑询逼供一案,称不仅仅要辩护,更要追诉、更要追责!但就是被众多被告律师辩护杨金德涉黑一案,法院无一采纳辩护方意见,并称追责刑询逼供不关法院的事。这一离奇的案件就发生在河南南阳唐河县法院之上的咄咄怪事,相关人员计23人,均被判有罪,其中主犯杨金德被控六项罪名,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作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6项罪名。判刑21年半,合并执行20年!

在该涉黑案件的判决过程中,让媒体与舆论关注的焦点并非是判决的尊严性,而是在于被讼诉机关控诉的主角杨金德是被抬着担架到法庭的。他自去年9月27日被抓之后,历经与狼狗同笼,直到被套出警方想要的口供才被送到看守所,用杨金德的话来说,与狼狗同笼,生怕被狼狗吃了,吓得大小便失禁,精神与肉体上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折磨;而在庭审当中,十余名被告当庭陈述遭受非人的刑询逼供,殴打、罚跪、灌辣椒水、针扎、坐火箭(把啤酒瓶塞进肛门双脚需腾空)等,而公诉人仅提供了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一大队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称该队“在办理杨金德等人涉黑专案过程中,办案民警在抓捕、审讯等侦查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没有引供、诱供、刑讯逼供等违法违纪的情况。”而对被告方辩护人提请审讯同步录音、视频等证据,公诉人却没有拿出。然而就是这样充满刑询逼供嫌疑的案件,面对一个因刑询逼供而导致瘫痪的主角杨金德,卧龙区法院院长乔国对此表示,执行手续完全合法,称“追刑责与法院毫无关系”。而该案一审审判长、唐河县法院牛海利法官拒绝就此案发表看法。

在十多名被告均在当庭称有刑询逼供的前提之下,在面对被公诉机关视为主犯的杨金德以担架抬其上庭听审的前提下,依然坐视刑询逼供的证据为有效的证据,做出了有罪判决。这不是对宪法的公然践踏吗?这不是在赤裸裸的践踏法律吗?这不是在公然的制造冤假错案吗?刑询逼供不可怕,可怕的在于司法部门居然坐视这种事实的正确性,居然堂而皇之地在行使执法权的时候颠倒黑白!那么在代表了坚守法律阵地的最后守护者,都无视司法公正与否的时刻,普通群体如何能够指望冤情大白于天下呢!

关于该案件的起始,杨金德等被“涉黑”立案,缘于去年9月27日,其公司存款8.6万元被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划走,员工先是到银行抗议继而前往法院。而后于当晚杨金德带着员工进京上访,被一位副区长劝回后,南阳市警方将杨金德等23人抓捕归案。面对该案件的判决结果,面对法官无视32名刑辩护师做出无罪辩护,但法庭无一采纳其理由时,就有了让人揣测的心理,缘何他们会被涉黑立案,缘何被假以六种罪名起诉,缘何在刑询逼供惨不忍睹的真实致瘫主角面前依然判处他们有罪的原因。原因就是在于他们追讨存款的对象是法院,是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那么对于法官宣称对于刑询逼供追刑责与法院毫无关系的强盗逻辑!也可以公然不顾事实做出有罪判决的理由!只是,这种判决面现世人,这种刑询逼供行为大白天下时,掌握审判权力、行使法律权力的法院,其公信力能否经得起质疑,其司法权威性能否保证,谁都清楚的。

文章来源:《光明社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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