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减8大于15”白皮书变没皮书

【新唐人2011年11月1日讯】(新唐人记者陈子善采访报导)近日网发布了“20减8大于15”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没皮书一文。讲叙了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访民黄光玉不服自治州劳教委的行政处罚,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首先法院超时70天受理起诉,接着是法院将复议决定书送错人,而后是因以上简单的减法算错而裁定驳回黄光玉的起诉,并软禁当事人的政府违法事件。

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访民黄光玉因在网上公布冤情并接受外媒采访而被自治州劳教委的劳教一年。于是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19日向同名同姓的黄光玉送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而申请人黄光玉直到2011年1月27日从长沙市治病回吉首市后才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2011年1月31日~2月8日为春节假期,黄光玉于2011年2月16日就不服自治州劳教委处罚一案向湘西自治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湘西自治州中级法院在收到黄光玉的行政诉讼整整77天后(即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11倍),受理了黄光玉的起诉,并连续三次向黄光玉发出开庭审理的传票,法院将传票送到了另一个黄光玉的手中,并且法院决定在同一时间两个不同的地点开庭审理此案。最后湘西自治州中院以黄光玉的起诉超过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为由,裁定驳回了黄光玉的起诉。黄光玉对中院的枉法裁定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黄光玉从2011年1月27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到2011年2月16日提起行政诉讼,期间总时间为20天,去掉中间的春节8天假期,黄光玉起诉时间为12天,完全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起诉期限的规定。

新唐人采访了黄光玉她表示:当时自己不懂,以为像电影电视上那样,告到上面去会解决问题。我现在最基本的生存权和经营权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们(政府)把我“安排”在宾馆里面,现在我又家不能归,小孩不能管不能做自己的买卖,株连了我们三代人,上有老人下有孩子都不能管。“这算什么社会?什么法律,中国哪有法律,法?我们现在全都是法奴!”

黄光玉还表示,以前老人对我说,你怎么和共产党搞?你真天真啊?你有几个脑袋?我不懂什么意思。我先是相信党,相信中央领导,谁知道现在走上了上访的不归之路。一进去之后越陷越深最后搞到劳教!本来一个小问题,现在越来越大了。谁叫我们就是一个草民呢?谁叫我们没钱呢?谁叫我们没权呢?谁叫我们没文化呢?谁叫我们没后台呢?

黄光玉说:“权大于法;我以说:上访的人,被劳教的人都是(法律)奴隶!政府说了算,贪官说了算,有权的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什么有理可言的,没有道理可讲的。现在我们国家也好,我们地方也好,都是一个样。台湾怎么没有这么多人上访?没有!”

最后黄光玉还表示:遗书我也写了,在维权的道路上能解决就解决,不能解决就—维权路上这么多冤魂不少也不少了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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