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险 妇女注意除外条款

【新唐人2012年3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日电)妇女节即将来临,金管会今天表示,怀孕妇女应关心,许多医疗险将怀孕、流产或分娩、分娩即期并发症列入除外责任,不予承保。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3月8日妇女节即将来临,妇女们除了忙碌家庭及职场外,还要检视自己的保险及保障缺口。

金管会说,根据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单示范条款,怀孕、流产或分娩及其并发症是除外责任,医疗险不予理赔。除非像是子宫外孕、葡萄胎、胎盘早期剥离、产后大出血、子癫前症、子痫症、萎缩性胚胎及胎儿染色体异常的手术,才会理赔。

金管会说,或者医疗行为上必要的流产、剖腹产等,医疗险也会理赔。

金管会表示,另外保险公司也会特别为女性消费者设计妇女保险,女性的特定疾病如红斑性狼疮、乳房重建、怀孕期间特定并发症、特定妇科手术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等,都有保障。

金管会表示,市面上10几张妇女险,部分会结合年金或寿险等,不过大多数的妇女险都有投保年龄的限制,多数为40多岁,并且订有30日至90日不等的等待期间。

金管会提醒,妇女投保前可先充分暸解想要投保的保险商品内容后,慎选最适合自己的保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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