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罪?四百阿国女囚处境堪怜

【新唐人2012年3月28日讯】(中央社喀布尔28日法新电)人权观察(Human RightsWatch)组织今天表示,数百名依“道德罪”起诉或定罪的阿富汗妇女,在狱中饱受折磨,罪名包括“逃家”与通奸。

人权观察在喀布尔发表这篇“我必须逃跑”(I Had to Run Away)的报告,指称卡赛(Hamid Karzai)总统获有西方支持的政府,未能依国际人权法善尽义务。

人权观察执行长罗思(Kenneth Roth)说:“令人震惊的是,塔利班都已经被推翻10年了,妇女与少女仍因逃离家暴或强制的婚姻关系而遭到监禁。”

报告估计,共有400名妇女和少女被关押在监狱和少年看守所,罪名包括“逃家”,但根据阿富汗刑法,这并非犯罪。

报告说:“有些妇女和少女因遭强暴或胁迫卖淫,而被定罪为通奸。”

报告指出:“法官单凭没有律师在场的‘自白’和‘画押’即定罪,而未向这些文盲女性宣读罪状。一经定罪,妇女通常得面临很长的刑期,有些案子甚至判到10年以上。”

在这个极为保守的社会,接受访谈的58名受刑人中,许多人都表达恐惧,担心出狱后会遭到家人基于“荣誉”理由杀害。

报告引述1名17岁女囚卡莉达(Khalida P)说法:“我父母每周都会来探监,每次他们都跟我说很快就会付钱要狱卒把我交出去,然后就要杀了我。”卡莉达因为和不被父母允许结婚的男友私奔而遭监禁。

报告也引述1名判刑3年妇女的陈述,她说,“我在这里很高兴,因为我知道没有人会在哪天晚上突然杀了我”。她的公公不仅强暴她,还杀害她的兄弟,她因为逃家而遭判刑。

尽管卡赛总统常常要求特赦被判以“道德罪”的妇女,但是人权观察研究员巴尔(Heather Barr)说,“就算是这样,也无法弥补几个月还是几年的服刑折磨;也改变不一个事实:许多妇女与少女因为被判罪,就有可能遭到荣誉谋杀。”(译者:中央社陈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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