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训练单位 申请门槛放宽

【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26日电)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合格导盲犬导盲幼犬资格认定及使用管理办法”修正草案,放宽申请担任合格导盲犬训练单位的资格,让国内更多专业单位投入导盲犬训练工作行列。

内政部表示,“合格导盲犬导盲幼犬资格认定及使用管理办法”修正草案放宽合格导盲犬训练单位的申请资格,申请单位若符合国内法人组织、具有导盲犬专业训练人员及训练能力、组织财务健全等要件,在具备与国际导盲犬联盟会员2年交流经验,即可提出申请。

根据内政部资料,国内登记有案的导盲犬有88只,包括29只“服役中”的成犬和“训练中”的59只幼犬,犬种以性格稳定的拉布拉多和黄金猎犬为主。

内政部表示,国内现有惠光导盲犬教育基金会、台湾导盲犬协会2家经认可的导盲犬训练单位,预计法规松绑后,将有具备良好专业条件单位加入导盲犬训练工作,提升国内现役导盲犬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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