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猪拉到美国还是猪 本性难改

【新唐人2012年5月18日讯】5月16日晚上,村民主任给我电话说,镇办公室叫他们明天去福安法院。我想起了2011年、2012年,一个政协委员连续两年向两会提交了一份提案。这份提案是政府抢劫的事实经过,我想中国的两会是不会立案的。前段时间,这个委员曾和我说过:“这个提案他提交了两年,两会没有立案,但高法可能会来核实,或者协商,不管怎么样,问题能解决,能给农民一个说法也行。”

于是我现在在想,这个案件是我村的土地被侵占,我是里凡村的负责人,也是本案的代理人,对这起抢劫案,我清清楚楚,福建省高院来调查该案,为什么不通知当事人?难道法院还会害怕真相吗?是不是又像福安政府本案专案组的组长,也是福安副市长说的那样,“你村算什么?人家有找就找你村民主任,为什么要和你王秀英说?”如果像这个市长说的那样,难怪连中国的村民主任腐败比美国总统还可怕,难怪中国不专制都难。法律规定行使权在于土地使用者,在此成了中国政府的谎言。

在朗朗乾坤中,在自称依法治国的中国里,农民几百亩土地竟然被官商勾结抢劫一空。

这不是夸大其词,不是无中生有,而是发生在福建省福安市下白石镇里凡村的一起真实政府抢劫案。抢劫者不要不恼羞成怒,不要扣什么大帽子。如果政府敢证明自己不是抢劫,就接受我发出的公开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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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民面前把自己洗干净。如果法院不是为分一杯羹,为什么判决书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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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权忽悠成性的中国百姓,认为中国政府无比强大,法律无比威严,以为黑暗的只是地方政府,于是百姓们就向法院讨说法。可是,法院的判决书在告诉百姓:我是法院,我就是法!这时,百姓才知道法院只是这个政权奴役百姓的工具。

因为,法院用“庄严”的判决书给官商披上合法的抢劫外衣。

因为,他们都是踩在社会底层的弱者身上,满足了自己的腰包与仕途。

于是,这起抢劫案在他们手中都声称“处理”了。

于是,我这个爱国、爱共产党的人更加坚决用中国政府制定的法律向中国政府讨公道。以此来向社会证明这个政权是否值得留恋!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必亡。

中国的法律说:征地要依法,要有合理补偿,要得到农民的同意,要在农民的村镇组公告。

中国的法律说:基本农田和护岸林要国务院审批。

中国的法律说:农民有知情权、确认权、参与报批权、调查结果核准权、听证权、补偿安置权、拒绝履行政令权、违法举报权等等。

中国的法律还说:对行政机关违法的工作人员和法官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说的太多了,可是在里凡被抢劫的土地案件里,这些法律原来都是给抢劫者当饰品用。

福建省高法:你是来调查与处理本案的,还是要本案来处理你呢?或者中国体制专门把你们培养成“高级”的忽悠物种,让你们专门走形式主义的?你们来调查事情不敢面对当事人,你们在害怕什么?是在忽悠百姓,还是在忽悠两会?

我在想:中国这个体制不改变,不管统治者怎么演戏都白搭,因为猪拉到美国还是猪。

另:本人因为答应两会交提案的委员,在政府与法院在演戏当中,本人暂且不发表两会提案的网文。今天为止,本人的承诺结束,接下来我会把今年两会提案的相关问题发出来。(2012年两会提案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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