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又爆官员大规模强奸女学生

【新唐人2012年5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施萍综合报导)5月27日,大陆网络爆出浙江永康市中共官员大规模强奸女学生案件,这是继贵州,陕西,四川,福建,河南等地官员之后又一共产党的兽行。老百姓在网上疾呼,“强奸幼女已不是个案!”“万恶的共产党一天不灭,天理不容!”

据微博实名认证,身份为“时代周报高级记者陶喜年的网友“奸商陶瓷”透露,“浙江永康又发生大规模嫖宿学生处女事件,涉及多名人大代表和企业家,此事在当地几乎人尽皆知,官方至今未有任何说法。 ”

《浙江在线》记者曾向当地警方询问,永康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一名陈姓主任告诉记者,对于此事的具体情况他不是很了解,不过确实有这么个案件在调查中,目前不方便透露。

后又有消息称永康市公安局宣传科陈氏科长否认了此说法。但网民们已经怒不可遏,称强奸幼女已经不是个案。自从2009年曝光的贵州习水7个官员强奸幼女案,在浙江丽水、福建安溪、四川宜宾等地都出现过中共官员把魔爪伸向未成年女孩的恶行。不久前发生了陕西4名村镇干部轮奸12岁少女的案件;近日,河南还惊现了一个奸淫幼女近百名的大淫魔—-永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李新功。

有网友指出,一个有着5000年文明的古国竟然变成了这种禽兽世界,当政者共产党是罪魁祸首,目前有一项无耻的名为“嫖宿幼女罪”就堂而皇之地写在刑法里。

本来,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并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从重处罚。与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都是强奸罪,这是常识,目的是保护心智未全的幼女。

但是1997年刑法修订以后,加入了一条“嫖宿幼女罪”,称“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3年最高法院更做出最新解释,云:“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着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就是说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一粒糖果就可以把强奸幼女的禽兽犯罪变成自愿卖淫的性质。

自从中共特色的“嫖宿幼女罪”出台以后,前面提到的共产党官员恶性强奸轮奸未成年少女的犯罪一律按照“嫖宿”轻判了之。

网友们愤怒的疾呼取消此无耻恶法。

网友:嫖宿幼女罪就是无中生有的罪名!就是为包庇那些无耻的官员专门制定的最无耻的法律!如今一些干部触犯法律后,接受的惩罚不仅不严厉,反以行政处罚代替法律惩罚,给人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感觉。如此一来,使得一些犯罪分子更加的有恃无恐和变本加厉!

网友:强奸就是强奸,什么嫖宿!身为“公仆”,不干好事,一律处死!

越来越多的网友直指罪魁祸首为执政的共产党,江泽民及周永康,称如此疯狂的罪大恶极是灭亡的前兆,“中共不忘,天理不容!”

网友:丧失人伦,比畜生不如!

网友:请苍天大人睁开眼吧!

网友:要想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必须推翻共党独裁,!实行民主制度!

网友:都该杀!

网友:不是人,必须枪毙严惩!

网友:丧尽天良!

网友:如果有地狱的话你们这些禽兽都下十八层吧!

网友:腐败的官员连幼女都不放过,杀杀杀!

网友:我们的国家咋的拉,还有道德吗,江改变了中国什么?

网友:这刁官在学习周永康啊,上行下效。

网友:共产党已经烂到极点!

网友:先疯狂,再灭亡。苏共就是例证!

网友:万恶的共产党! ! !丧尽天良的共产党! ! !说尽好话! ! !干尽坏事! ! !把你的邪徒变成万恶的人渣! ! !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 !为炎黄子孙留下永久的记忆! ! !

网友:共党不灭,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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