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3日电)黄姓男子与詹姓男子共组应召卖淫集团,涉嫌吸收未成年少女媒介性交易,其中1名未成年女学生怀孕,仍被迫继续接客;板桥地院今天宣判,将两人分别判刑3年6月及5年。
板桥地检署侦办一起妨害家庭案件时,发现李姓少女因为上网交友,在聊天室认识黄姓男子;因黄男热烈追求,充满爱情憧憬与幻想的李姓少女,误以为找到真爱,不但跷家与男友同居,还在诱惑、诱骗下遭男友推入火坑,下海性交易赚钱付房租、供男友花用。
检警侦办后发现,原来黄男与詹姓男子共组应召卖淫集团,旗下除李姓少女外,还有多名应召女,都透过网路聊天室揽客;少女因为不慎怀孕,集团不但没有让她停止性交易,还变本加厉,以“怀孕不用戴套”为招揽号召,强推怀胎6个月的李女与嫖客性交易。
板桥地院今天宣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将黄男判刑3年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詹男则判刑5年,并科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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