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 王令侨到案执行

【新唐人2012年6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2日电)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的儿子王令侨,他在力霸掏空案背信罪的部分判刑4月确定,得易科罚金。台北地检署今天传唤他到案执行,他当场缴付新台币10万8000元。

王令侨部分判决确定,他涉犯背信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罚金以900元换算一日。

台北地检署指出,执行力霸掏空案的判决人数共计87人,目前已执行的王家家族成员,除王令侨之外,还有王令兴发监服刑、王令可缴付200万元后获缓刑、亲戚兼集团老臣王炳台缴交60万元。

至于东森国际董事长王令麟二审被判刑5年8月,其中力霸嘉食化假投资案、友联不动产假买卖案,各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7月、6月确定;检察官已向高等法院声请定应执行刑,目前还没收到高院的裁定书,将于收到后,再传唤王令麟到案执行。

北检于民国96年3月间将力霸案起诉,认定王家子女王令侨、王令兴主导浮滥发行现金卡、信用卡,由王令侨在外成立“东昇行销股份有限公司”独揽中华商银消费金融业务,致生呆账61亿7100余万元;另外,现金卡不良债权催收业务、信用卡等呆账低价转售给弟弟王令兴的翊丰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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