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飞:中国养老基金谜团

【新唐人2012年6月23日讯】 《人民日报》6月18日和20日在第14版分别发表长篇报导“我们的养老金怎么了”(上、下)。上篇是该报本报记者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公报的综述,回应媒体报导某专家预测“2013年,全国养老金缺口将高达18.3万亿元”;下篇是记者对话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谈“延迟退休是必然吗?”

  
吾乃一介退休老匹夫,本不应自寻烦恼,置喙国事,惹官方反感,伤及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利益,引火烧身。然而,毕竟我是个老社保,曾经在劳动部门工作近 20年,主要从事社会养老金保险工作,谙熟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来龙去脉及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对“我们的养老金怎么了(上)”所谈及的全国养老金保险基金“1.94万亿元结存”的报导,深感不解和惊诧,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斗胆谈谈个人的陋识浅见。
  
《人民日报》报导的动机,旨在防止“在一些读者中引起恐慌”。对此初衷,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为了“稳定群众情绪”,就彻底否定养老金缺口的问题,胡说全国养老金保险基金结存1.94万亿元。我没有依据对相关专家预测“2013年,全国养老金缺口将高达18.3万亿元”的说法,枉加可否。不过,我有充分的理由肯定,全国养老金保险基金缺口存在是客观事实,其“漏洞”可谓是天文数字。“养老金结余说”,绝对是弥天大谎!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1980年代首先在新招录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中推行的,光收不支,纯积累性质。1992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实行缴费统筹制度。企业职工缴费标准约为职工工资总额20%左右(以支定收,各地不尽相同),其中职工个人缴纳8%。职工退休后,从养老金保险基金中发放养老金。
  
为了说明问题,需要先弄清几个概念。本文所称的养老保险,是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起步晚,欠规范,不在所述之列)。其收入,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的保险费;其支出,是指发放给离退人员的养老金。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参加养老保险,不缴纳保险费,其人员退休后由财政直接发放养老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也是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由地方财政部门直接管控。所以,谈及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理所当然应该把企业职工的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两厢合并分析。本来,在地方财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大项目下,两厢的收支就是一档子事。
  
所谓“养老金缺口”,应包括各种因素造成的“漏洞”和入不敷出,尽管“缺口”已经由地方或中央财政予以弥补,没有影响养老金发放,但从养老金保险基金实际收支层面观照,其“缺口”或曰“亏空”之账,是不能也不应该被含糊和遮掩的。
  
所谓“财政补贴”,是指在养老金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地方和中央财政给予的补助。否则,该地养老金就无法支付。财政对养老金缺口和亏空的弥补,并非养老基金的正常实际收入,社保经办机构在账务处理上,将其列为基金收入,只是收支账务科目的使用程序。报导将其说成基金实际收入,显然是混淆概念,张冠李戴。
  
下面回到主题上来。报导说,“2011年我国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895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2765亿元……到2011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万亿元”。我认为,此种说法胡说八道,只能忽悠幼儿园小朋友,稍明事理者是不可能相信的,业内人士会更觉荒诞、滑稽和可笑。为了明辨真伪,我们不妨来算算三笔大账,“小来去”就忽略不计了。
  
第一笔账是机关事业单位(指财政供养人员,下同)不缴费的“漏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分钱保险费不缴,退休后财政直接发养老金,且养老金比一般企业职工高出数倍。据相关资料推算,全国现有财政供养人员不下5000万人,拉平均计算,其人均月工资总额不会少于3000元,按企业职工养老金保险缴费规定折算,一人一年应缴养老保险费7200元(其中个人应缴2280元),他们一年起码要缴数千万元保险费。若前推20年,全国这个群体所欠的保险费至少在 500万亿元以上。这正是长期广遭国民诟病的问题。当然,责任不在一般公职人员,此乃我国社保制度设计使然。
  
第二笔账是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欠账”。按照国务院规定,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的主要依据,是职工连续缴费年限,这其中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实行养老保险缴费之前,在公有制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基本都是原国营、集体企业的固定工),不缴费,也视同缴费,并与后来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金待遇。“视同缴费”部分纯粹是“伪缴费”的“虚账”。按理说,这个庞大的原固定工群体,在“视同缴费年限”中,都是为国家或地方经济作贡献的,其保险费理应由政府据实给予补缴,而政府不应该“自肥”,规避责任,豁免自己的欠账。所谓“视同缴费年限”的规定,一方面是政府耍赖,公权的自肥;另一方面对于全部“实际缴费年限”的劳动者来说,也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全国“视同缴费年限”的“欠账”,截至 2011年底,据我保守估计,不会少于10亿万元。
  
第三笔账是地方政府及其劳动部门挤占挪用的“流失”。在1990年代初、中期,各地基金积累比较多的情况下,在一些地方曾一度相当严重。中央有关部门曾为此,多次发文,三令五申严禁,并连续多次组织了全国范围的大检查,以致有所收敛,但一直没有根绝。国家有关部门的通报及媒体曝光,公开了许多地方政府及其劳动部门挤占挪用养老金保险基金的案例。有的被用于政府政绩工程投资,有的被用于劳动部门违规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豪华轿车、发放干部奖金福利,甚至发生不少被个人私分和贪污的案件,有些“公仆”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就我所知,某地区两个县政府,在1993、1994年间,分别挪用养老基金近千万元,始终一分钱没有归还。待到上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将要下来查账的前夕,政府强令劳动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采取伪造发放企业解困费、离退休人员救济费等名目做假账,把所挪用的基金“充平”了,骗过了上级的检查。对于许多地方来说,这是一笔“天知、地知、自知”的“糊涂账”、“昧心账”,我无法具体推算出,全国被挤占、挪用的基金具体数额。但若“一斑窥豹”,以部分地区的案例推设,全国养老金保险被挤占挪用的数额,至少不会低于10亿万元。
  
将上述三笔大账汇总,全国养老金保险基金“漏洞”,至少在520万亿元以上。由于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必须公开的信息密而不宣,我一介小民缺乏可靠的数据依据,在大账的推算上,难免存在偏差。不过,我坚信我的算账的道理和逻辑是正确的,是勿庸置疑的。尽管有人会说,机关事业单位不缴费、视同缴费年限做“伪账”等,都是国务院法规规定,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本身存在不公平,是公权力利用立法权“自肥”和为既得利益群体谋利,让全国纳税人为其买养老金待遇的单,致广大职工利益受损。
  
让人遗憾和悲哀的是,《人民日报》的报导居然说,“到2011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4万亿元”。客气一点说,这是观其一点不顾其余;严格地讲,这是撒谎欺骗,混淆视听!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退休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已经合为一个大盘子,统一由财政兜底,两者的收支应该合并算账。试问,在520万亿元以上的“漏洞”、“欠账”的情况下,还哪来1.94万亿元的累计结存?
  
报导针对专家预测“2013年,全国养老金缺口将高达18.3万亿元”,批评道:“倘若研究预测过于夸大某一方面甚至有些危言耸听、引起恐慌情绪,似乎不妥。过阵子证明不是这么回事,不也是砸自己牌子、影响自己的公信力吗?”我以为,把“漏洞”和“欠账”至少520万亿元以上,说成累计结余1.94万亿元,这种天大的假话,不更是砸自己牌子、影响自己的公信力吗?
  
中国养老金保险制度设计的“双重标准”、“多重标准”,造成分配不公,此乃国民诟病的焦点热点问题。必须实行强力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与企业职工同样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及时足额缴费,同时要不断缩小职工与公务员的养老金差距。再就是,应当果断取消所谓“视同缴费年限”的政策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所欠的保险费,财政应该如数偿清,以示政府之公正和正派。
  
最后赘句废话,养老金保险基金缺口大小也好,“漏洞”“欠账”数额天文也罢,老百姓都不必但惊害怕,忧心忡忡,因为养老金是由财政纳入预算并兜底的,只要国家财政不破产,总是有钱“填空”的,支付得出的。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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