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云端 亚马逊获唱片商授权

【新唐人2012年8月1日讯】(中央社台北1日电)亚马逊公司已与美国4家大型唱片公司就使用者在云端储存歌曲、在线上播放音乐的服务达成授权协议,准备好向苹果公司(Apple Inc.)iTunes下战帖。

亚马逊(Amazon.com Inc.)今天在声明中表示,维芳迪集团(Vivendi SA)旗下的环球音乐集团(Universal Music Group)、索尼公司(Sony Corp.)的音乐事业、科艺百代集团(EMI Group Ltd.)和亿万富翁布拉瓦尼克(Len Blavatnik)的华纳唱片公司(Warner Music Group)拥有的歌曲,现在都可在亚马逊云端音乐播放器(Amazon Cloud Player)中取得。

协议达成后亚马逊音乐服务运作方式与苹果iTunes类似,多种装置可取得集中储存的音乐档案资料。亚马逊Kindle Fire平板电脑要价199美元,还只是苹果iPad最低价基本款一半的价格,因此欲以提供电子书、音乐和电影等利润较高的数位内容赚钱。

亚马逊表示,云端音乐使用者可利用Kindle Fire、搭载Google公司Android作业系统的装置及苹果iPhone取得歌曲。亚马逊指出,也可透过网路浏览器下载歌曲,这项服务很快就会在Roku Inc.串流服务或Sonos Inc.家庭娱乐系统上架。

亚马逊将提供使用者最多可输入250首歌曲的免费服务,以及1年缴24.99美元成为高级会员,存歌上限为25万首。(译者:中央社陈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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