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通过外资法 限制仍多

【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7日专电)缅甸国会今天通过外国直接投资法(FDI),废除最低投资金额500万美元的限制。但是在农业、畜产业等,仍限制外资持股比例最高不能超过49%。

缅甸媒体“伊洛瓦底江杂志社”(The Irrawaddy News)今天报导,兼任投资工业发展委员会成员的国会议员温欧(Win Oo)表示,为保护本地企业,限制产业包括农业、畜产、离岸渔场等,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只能49%。

但温欧表示,官方不希望外资再因500万美元投资下限感到困扰。

报导指出,投资下限500万美元,是东南亚国家协会(ASEAN)成员国中金额最高的,柬埔寨、寮国、菲律宾与泰国在某些重要产业仅有很少的投资限制。

根据报导,新外资法也规定外资产业必须雇用的当地劳工比例,整体员工必须有50%是缅甸人,未来两年将提高到75%。外资必须协助当地商业合作伙伴,把技术转移给当地员工。

缅甸正进行政治经济转型,许多人需要工作机会,有些经济专家认为,外资法不应有任何限制,才能鼓励更多外资到缅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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