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文无罪 检方态度低调

【新唐人2012年9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市27日电)立委陈明文被控于嘉义县长任内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判处无罪。嘉义地检署态度低调,不愿表明是否上诉。

嘉义地检署以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明文在嘉义县长任内,泄漏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底标,涉嫌图利厂商,因而起诉陈明文、前县府水利处长陈殿宝、厂商赖文正等人。

嘉义地方法院下午宣判,合议庭法官以证据不足,判决陈明文、赖文正等人无罪。

至于同案被告陈殿宝,法院以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符合减刑条例,减为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陈明文的辩护律师蔡碧仲表示,法官的判决是迟来的正义,因为检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直无法提出陈明文涉嫌图利的证据,让当事人陈明文无端被羁押,对此他将与陈明文研究提出国家赔偿之诉。

至于检方是否上诉,嘉义地检署得知地院判决结果后,态度低调,发言人主任检察官陈昭廷表示,由于检方尚未收到判决书,将等收到判决书再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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