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5日电)经济部水利署今天表示,高屏大湖第一期工程范围内毛豆种植面积188.86公顷,仅占全台种植面积2.57%,影响毛豆产业甚微。
水利署指出,台糖公司于民国92年推动离蔗政策,93年高屏大湖计划即经行政院核定,在用地征收前,台糖为活化土地,采1或2年短租方式提供农民耕种高屏大湖工程预定地,农民于租用土地前,均了解其租用行为并非长期租约。
水利署表示,台糖土库农场从96年才开始较大规模种植毛豆,根据农委会资料显示,国内毛豆复种面积于100年度达7338公顷,其中位于高屏大湖第一期工程(E湖区)范围内种植面积为188.86公顷,占全台毛豆种植面积有限。
同时也仅占高屏地区种植毛豆土地面积2497公顷的7.56%,水利署认为,高屏大湖计划并未排挤原有毛豆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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