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电争议 台电提告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1日电)台电公司董事长黄重球今天表示,台电公司与国光等 4家民营电厂的购电争议,下午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召开委员会,审查民国101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附属单位预算(营业部分),包括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蓝绿立委对台电公司预算案共有近170个提案,因此今天并没有审到中油公司预算,将另外召开审查会。

其中,关于台电公司与国光、星能、森霸、星元等4家民营电厂(IPP)的购电争议,国民党籍立委林沧敏等人提案,将4家电厂的101年度购电金额新台币346亿2287.5万元,增购部分的25%(约86亿5000万元)全数删除。

林沧敏指出,经向公共工程委员会查询,依民国95年5月19日函释,“年度合约所需经费如未获立法院审议通过或删减,得依采购法办理解约。”

林沧敏说,为尊重信赖保护原则,避免赔偿问题,才提案删除“增购部分”,以避免台电公司亏损持续扩大,保障纳税人的用电权益,也提供台电谈判的筹码。

黄重球指出,依合约,台电应向IPP电厂保证收购其发电量的40%,不履约对台电恐有诚信问题;另外,如不向IPP购电,台电以较高成本的油料发电,不一定有利。他建议,删除4%,保留谈判空间。

同时,黄重球说,台电公司与国光等4家民营电厂的购电争议,下午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全案在蓝绿立委讨论后,总共删除70亿元,由346亿余元,降为276亿余元。

台电公司会后表示,1至9月台电向国光、星能、森霸、星元等IPP业者 ,共购电276亿元,每个月约需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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