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7日讯】(中央社台北17日电)深圳大学一名研究生发表一篇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大陆省部级高官至少贪8.5年才会被抓,且近8成贪官在贪腐期间都继续升官。
研究也发现,大陆省部级高官贪腐被查的年龄多集中在52岁至62岁,贪腐原因主要不脱“钱、权、色”。
深圳晚报报导,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涂谦以2003年以来下台的72名省部级官员为样本分析,这篇文章去年年底发表在“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中。
报导说,这72名省部级贪腐官员样本资料均来自人民网、新华网、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及各级纪检机关的官方公开资料。
这篇报导引述涂谦谈话表示,从搜集整理的数据可看出,大陆自2003年查处的省部级贪腐官员大部分为副部级官员,所占比例近7成。
报导说,涂谦所列遭查处的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分布于2003年至2011年,其中2007年数量最多,达到14人;有31人、近5成官员被查处时的年龄在56至62岁间,其中,62岁落马的人数为7人,最多。被查处时年龄为最大的是已退休的前浙江省省长王钟麓,时年74岁。
研究还指出,在55个能列出贪腐时间的样本中,10年以上有21人,代表这些官员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行为后,至少要8.5年才东窗事发。
其中,时间最长为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达18年;时间最短的是前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仅2个月就被抓。
此外,从官员在贪腐期间内担任的职务来看,多数高官在贪腐期内的职务都有变动,有近80%的贪官在贪腐期间职务获得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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