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同事手机 要胁散私密照判刑

【新唐人2012年10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3日电)王姓男子捡到同事手机,发现内含对方女友私密照竟开价勒索,否则要散布;法院依侵占等罪将他判刑5月及罚金新台币5000元。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王男和郭姓男子曾是台北市一家科技公司同事,郭男3月时不慎把自己的HTC手机遗留在公司厕所,结果被王男捡走。

王男把玩后发现手机内含郭男和女友的合照,还有对方女友的私密照。王男竟注册新账号寄电子邮件恐吓对方女友,“花1万5000元,在夜市买到的HTC手机,内附精美图片外加写真图片”,威胁被害人要照价出钱赎机。

郭男得知女友遭恐吓后写电邮与王男周旋,王后来变本加厉,继续写电邮威胁被害人,还把手机内的私密照比喻成“陈冠希档案,还蛮多女主角的”,要被害人“拿点诚意来聊聊”。郭男和女友吓得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查获王男。

法院审理时,王男坦承犯行,法官审酌他贪图小利,利用私密照恐吓被害人,造成对方心里恐惧,且事后也未达成和解,依侵占、恐吓取财未遂等罪,判王男罚金新台币5000元及有期徒刑5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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