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藏钱 林益世贪污罪起诉

【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讯】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特侦组今天(25日)上午侦结,以贪污和财产来源不明等4罪,起诉林益世,但没有具体求刑,林家5人涉嫌收贿、藏钱,包括林益世、太太彭爱佳、妈妈沈若兰以及两个舅舅,都被起诉,已扣案的5900万现金,将会没收,林益世母亲烧掉的3000万,也得一并追缴。

林益世涉嫌为炉渣厂乔合约,收贿6300万、又索贿8300万,历经3个多月侦办,特侦组以违背职务收贿、违背职务索贿、隐匿贪污所得以及财产来源不明等4项罪名,起诉林益世。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对本案处理也是采实质影响力说,认为被告行为,是他职务上的行为,起诉的旨意非常明确,绝对没有外界说以重案办轻案,或者是说贪污罪以诈欺罪起诉的情形。”

检方采用实质影响力学说,认定林益世在2010年立委期间,收受陈启祥6300万元,有台币、有美金分三次给,签约前收美金31万7500元,签约后再收美金95万,选举前又开口要了新台币2300万,至于外界质疑有党政高层涉入,才能乔得动中钢等国营事业的人事合约,特侦组根据林益世测谎结果,驳斥传闻。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林益世本人坚决否认有将赃款交予他人,事实上他的测谎就这个部分,未将款项交予他人的事实,并没有不实反应。”

林益世一家五人遭到起诉,太太彭爱佳和两个舅舅都触犯洗钱罪,妈妈沈若兰在案件中角色吃重,尽管不具公务员身份,但因为跟林益世有犯意联络、分担收贿行为,仍以贪污罪起诉,污点证人陈启祥,则是发交高雄地检署侦办,不过就在起诉前夕传出,他因为儿子被搜索临时翻供,特侦组郑重否认。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8月1号传讯陈启祥,当时他已经翻供了,他(儿子被搜)的部分是在9月13号,并不是媒体,昨天某周刊所报导的,因为去搜索之后逼迫他翻供。事实上他的证词从头到尾都反反复复。”

林益世被起诉,案件移审台北地院,全案已查扣的5900万现金,检方将向法院声请宣告没收,沈若兰烧毁的台币、美金,总计3000万,也会一并追缴。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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