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29日电)担任工程师的梁男在火车上2度强行抚摸少女臀部和大腿,被逮后以新台币8万元和解。板院审理后,判他1年徒刑,缓刑4年。
板桥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39岁、担任机电工程师的梁男在民国99年12月6日早上,从桃园火车站搭乘前往台北的电联车。
梁男当时见车厢内人潮拥挤,便趁机偷摸未成年少女的臀部和大腿外侧,时间达2到3分钟。穿着学校运动服的少女因车厢空间拥挤无法闪避,遭梁男猥亵得逞。
判决指出,梁男隔天在同一地点,搭乘前往台北的自强号,途中见昨天那名少女独自站在走道上,他以背包作为遮掩,再度偷摸少女臀部和大腿外侧。
判决表示,这名少女因前一天遭猥亵,当天便由阿姨陪伴搭车,少女见梁男又毛手毛脚,便传简讯告知同行的阿姨,阿姨随即鸣哨制止,警方在据报后赶到现场逮捕梁男。
梁男在审理时,对犯行坦承不讳且以新台币8万元和家属达成和解。板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等罪嫌,判决梁男有期徒刑1年,缓刑4年。全案可上诉。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2/10/29/a788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