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4日电)公平会表示,壹传媒交易案一旦申报,公平会若觉得有必要,就会依据申报资料查询资金来源、以及请相关投资事业到会说明。
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昨天前往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说明购买壹传媒台湾业务事项,金管会明确告知辜仲谅“禁止经营、主导、控制壹传媒,也不能当壹传媒代表人”,更需严守产业和金融分离的原则,且要求辜仲谅需实现媒体和金融分离的政策。
辜仲谅原本预计17日与壹传媒正式签约,届时是否改由其他大股东,如台塑集团总裁王文渊等人代表签约,或近日盛传的幕后金主、旺中集团总裁蔡衍明会浮上台面,甚至壹传媒交易案破局等,都有待观察。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壹传媒的交易案,符合申报须有2个条件。其一是并购的事业单位营收超过新台币100亿元、被并购公司营收超过10亿元;及并购前任一事业体市占率超过1/4,结合之后任一事业体市占率超过1/3,投资者就必须要申报。
公平会表示,投资者申报之后,公平会可依据投资者所申报的资料要求补件,对相关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包含幕后出资者;甚至可以请投资者到会说明。
公平会表示,符合申报资格交易案,必须在股权交易之前拿到许可。
公平会收件(投资者申报、补齐资料)之后,基本上会在30天内就有结果,必要时可延长30天,所以最长是60天内就会有结果。
公平会说,壹传媒交易案若申报之后,公平会会依据是否限制竞争等准驳,限制竞争的定义不只是读者是否有其他平面媒体、报纸媒体可以选择,也会考虑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门槛、难度作为准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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