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6日电)台电公司与台汽电转投资4家民营电厂(IPP)购电争议重启协商后已有初步共识,台电总经理李汉申今天透露,协商版将追溯自12月1日,方案也将在月中前提报经济部。
李汉申预估,协商版一年可望省下新台币9.07亿元,合约有效期限内,合计共省约155亿元。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审查“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由经济部次长杜紫军率领相关单位人员出席并备询,李汉申在答复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琼璎时,做以上表示。
杜紫军今天也在会中报告电价计算公式调整方向,未来将参考日、韩两国做法,将电价分为基本电价及燃料成本两部分。
其中基本电价主要反映电业长期稳健经营所必需的成本项目;燃料成本部分,拟按季依燃料成本变动检讨。
杜紫军透露,电价计算公式预计12月送至行政院,1月初送至立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经委会今天初审通过多条电业法修正案,未来将规定国营电业向民营电厂购电时,合约费率应低于国营电业同类型发电的发电成本。
而为抢回修约主动权,未来台电与民营电厂订定购售电合约后,若出现情事变更,导致出现超额利润,显违反公众利益与公平原则时,中央主管机关得要求调整合约内容,除有正当理由外,合约双方不得拒绝,否则主管机关可撤销其电业权。
另外,今天还修正电业法第66条公用路灯电费部分,未来路灯用电支出属于国道与省道部分,应由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或地方政府编列预算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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