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处理中心可申请联合行为

【新唐人2012年12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2日电)公平会表示,通过附负担许可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与26家会员,申请展延办理信用卡业务联合行为自民国102年1月起到104年12月底止。

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信用卡处理中心与会员申请延展信用卡业务联合行为项目为,共同采用单一规格的联合信用卡及服务标章;集中账务处理、清算信用卡业务;共同委托信用卡处理中心代办信用卡有关的特约商店推广及收单业务,例如挂失停用卡号汇整、发送及信用查核授权、提供特约商店制式签账作业用品、受理特约商店请款及账单、账务处理等。

公平会认为,信用卡处理中心与26家会员申请续行延展信用卡业务联合行为,具有降低成本、改良品质、增进效率等,有益于整体经济与公共利益。

公平会强调,申请人不得从事其他联合行为、不得限制申请人自行开办或退出该系统或参与其他信用卡发卡组织、不得限制其他事业加入本联合行为,及不得有强制性规定,或有碍公平竞争,或其他滥用市场地位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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