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法初审 财部:不宜调债限

【新唐人2012年12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2日电)立法院明天初审公债法修正草案,财政部报告指出,考量国内外财经情势,债限不宜调高,各级应共体时艰,举债并非唯一手段。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明天将初审公共债务法修正草案,共14个修法版本,部分五都立委也关切修法,期盼为地方争取弹性举债空间。

根据财政部送交立法院的修法报告指出,公债法修法因应地方改制调整债限并与国际接轨,考量当前国内外财经情势,债限不宜调高,并秉持“落实财政纪律、债限合理化、还本制度化、资讯透明化”等原则进行规划。

对于部分立委希望政府放宽债限,报告指出,在欧债危机下,财政健全是经济永续发展基础,地方财政问题无法单靠修法提高举债空间解决。

报告指出,当前中央与地方财政都困难,各级政府应共体时艰,励行各项开源节流措施,举债并非唯一手段,且应用在公共建设支出,并确实评估成本效益,全力促进经济发展,达成财政健全目标。

行政院主计总处报告则指出,金融海啸与莫拉克风灾冲击下,政府岁入岁出差短扩增,98年度为新台币4393亿元,占国内生产毛额(GDP)比率达3.5%,预计102年度止,累计债务未偿余额为5兆2691亿元,占前3年国民生产毛额(GNP)平均数的比率37.2%,较97年度30%增加7.2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以主计总处今年11月23日发布的GNP及GDP统计数据计算结果,101年度修法后存量债限为5兆4532亿元,较修法前减少54亿元;102年度修法后存量债限为5兆6655亿元,较修法前减少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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