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考评 拟列贸易成长量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19日电)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通过主决议,要求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将各国与台湾贸易成长量列入驻外人员考评指标,2年内未达成者即调回台湾。

经委会今天审查“102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有关经济部主管经济作业基金及经济特别收入基金”等案。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丁守中表示,全球经济不景气,台湾贸易量衰退很大;他曾与外国驻外大使讨论发现,各国对驻外人员多有订定双边人员来往成长速度、贸易量成长等考评指标,因此他提案建议订定相关指标。

经委会随后通过主决议,要求国贸局应对驻外人员订定每年至少5%与驻在国贸易成长指标,做为经贸驻外人员的工作目标,连续2年未达成者即调回国内。

国贸局长张俊福受访时指出,原本内部就有考评驻外单位绩效的基准,未来除了驻在国与台湾贸易额量成长外,招商成果及协助台商在当地投资等情况,都可能列入驻外人员考评。

张俊福说,目前正通盘检讨相关规定,待经济部核定后就可执行。

不过,张俊福也举例,国贸局在美国有6个驻点,但美国与台湾间整体贸易额只有一个,如何分配各驻外单位责任,还需仔细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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