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镇长补选 苗县:中央出钱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苗栗县19日电)苗栗县长刘政鸿今天表示,竹南镇长补选需要经费,但镇公所没钱;何况是内政部发生错误,理应负责,不应由竹南乡亲承受。

曾任第14、15届竹南镇长的康世儒,第15届任内辞职转战立委当选,去年底原任第16届竹南镇长谢清泉因病过世,康回锅参加补选胜出,并于今年1月20日接任第16届竹南镇长。

但康世儒今年11月遭台中高分院判决当选无效定谳,中选会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应自事实发生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选。

刘政鸿表示,98年地方制度法有关“连选得连任一次”的解释令,他认为内政部曲解,明显错误,并多次说明。

但他说,最后康世儒当选,另一镇长候选人廖英利提告,法院判康世儒当选无效,也证明内政部98年解释令是错误的。

刘政鸿指出,内政部昨天发出公文,指出98年的解释令已经废止,要求县政府重新办理补选。

刘政鸿说,补选需要经费,但镇公所没钱,也没编预算,何况是内政部发生错误,理应负责500万元选举经费,不应由竹南乡亲承受。

康世儒表示,他会和律师商讨,是否提出国家赔偿。

台中高分院认定,地方制度法第57条的“连选得连任一次”,指的是同一职连续2届,均当选就任,不管是否为改选或补选的任期,都属于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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