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废死非一蹴可几

【新唐人2012年12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3日电)法务部今天指出,废除死刑并非一蹴可几,仍待国民支持及立法程序加以配合。

媒体日前报导,国际特赦组织东亚部主任阮柔安表示“台湾当局冷血杀人,台湾政府曾声言要终结死刑,现在却继续这类举措,声言其谁能信?”

法务部表示,台湾目前的法律未废止死刑,且死刑犯均经法院审判并判决确定,法务部依法行政,自无所谓冷血杀人可言。

法务部说,由欧洲人权公约关于废除死刑的进展及部分欧洲国家于近年才废除死刑可知,废除死刑并非一蹴可几,仍待国民支持及立法程序加以配合。

法务部指出,欧洲人权公约于民国42年生效时,并无废除死刑的规定,74年的第6号议定书要求各缔约国于和平时期废除死刑,只能在战争时期或即将发生战争时使用死刑,92年7月1日生效的第13号议定书才要求全面废除死刑,此公约生效已经过将近50年。

此外,若自42年算起,英国、东德、法国经过数十年才达到废除死刑的结果。世界各国对于使用死刑的看法不仅未达一致,纵使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也需要长时间的酝酿才能做到。

法务部说,台湾在死刑议题上有所进展,并非停滞不前。法务部虽仍将朝废除死刑的终极目标努力,但过去及现阶段无法也不能承诺何时终结或废除死刑,这是需要阶段性、多层性、全面性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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