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 拟可投资殡葬设施

【新唐人2012年12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5日电)金管会研议,开放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当中,增加可以投资殡葬设施,像是公墓、殡仪馆、礼厅、火化场、骨灰(骸)存放设施等。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预告,修正保险业办理专案运用公共及社会福利事业投资管理办法部分条文。

金管会研拟开放,在保险业可以投资的公共投资项目当中,新增加殡葬设施。而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所谓殡葬管理设施,包含公墓、殡仪馆、礼厅、火化场及骨灰(骸)存放的设施,而生前契约公司,则没有入列。

金管会表示,确实外界有提意见,请金管会开放让保险业可投资殡葬相关的产业。

另外,保险业若投资社会福利事业,像是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国民就业、社会保险及医疗保健等以社会福利工作为主要目的事业,金管会表示,投资限额可以达被投资公司资本额35%,以及放宽可以投资社会福利事业的证券化商品。

保险公司若资本适足率达200%以上,保险公司未来研拟可承作专案运用放款,但必须为银行或主管机关认可的信用保证机构提供保证的放款,以及不动产为担保的放款或者以合规有价证券为质的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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