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扣2艘东港渔船 获释返台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27日专电)疑似在律宾领海范围内捕鱼遭扣的两艘台湾渔船,经中华民国驻菲代表处的积极奔走协调,人、船在不到3周的时间内获释,现正航返屏东东港。

东港籍渔船“进宏发号”与“德裕昇号”于上午11时驶离律宾南部民答那峨岛的马蒂(Mati)港,船长均为台湾人,离菲时身体状况良好,船上的菲籍渔工已先行返乡,印尼籍渔工则随船返台

两船各被菲律宾渔业暨水产资源局科处行政罚锾5万美元。

菲律宾海上缉查小组10日在东纳卯省(Davao Oriental)海域截获两船,并搜出大批“非法渔获”,于是拖到马蒂港扣留。

驻菲代表处接获求助通知后,立即启动“台菲渔船遭扣紧急处理机制”,透过正式管道、循合法程序与菲国相关部门交涉,促使菲国渔业局行使行政裁罚权,让全案免于进入司法程序。

“台菲渔船遭扣紧急处理机制”是台、菲双方去年10月在第5届农渔业部长级会议时议定。

菲国渔业法规定,外籍渔船只要进入菲国海域,即视同从事非法捕鱼活动,渔业局可征收最低5万美元、最高20万美元的行政罚锾。

如果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违法外籍人士还将被罚款10万美元,没收渔获、捕鱼器材及渔船,并面对6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

进宏发号与德裕昇号在不到3周的时间内获释,创下被捕台湾渔船获释的最快纪录,船长家属已致电驻菲代表处,向相关人员表达衷心感谢。

根据菲律宾宪法,国家天然资源仅能由菲律宾独享,不得与他国进行渔业合作或分享渔业资源,菲国渔业局官员呼吁台湾渔船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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