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3日电)王姓男子不满一名男子欠他新台币3800元,伙人围殴男子致死。最高法院今维持二审认定,依伤害致死罪判处王男9年徒刑定谳。
根据判决书指出,王姓男子不满一名男子欠他3800元,于民国100年4月12日与数名友人商议,准备教训欠钱的男子。
王男友人当天到男子位于桃园市上海路的住处,要求他出面,到龙凤公园谈论债务问题。
不料,王男见到男子后,双方一言不合,王男先赏他一巴掌,王的友人随后上前对男子叫骂、围殴。期间,王男始终在旁观看,未曾出言阻止。
遭殴击的男子隔天头部颅内压上升,中枢神经遭压迫衰竭死亡。
法院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判处王男9年徒刑。
检察官提起上诉指出,王男于一审审理候庭时,屡以强势态度及凶恶眼神面对死者母亲,态度恶劣,死者母亲付出18年养育心血,却在一夕间骤闻爱子丧命,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之悲,请求法院重判。
法院二审审理后,驳回检方与王男的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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