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渡自渡:由南方周末“中国梦”问题说开去

【新唐人2013年1月6日讯】据说远在广州的南方周末报最近出了点事情。什么事情呢?相对于国际经济危机来说,相对于美国财政悬崖问题来说,或者是对于中国新政府的权力交接来说,这个事情当然是小事一桩,简直不值得一提。但对于网路民意来说,对于舆论媒体来说,对于新闻自由度来说,对于中国民主进程来说,这又是一件大事。到底是什么事呢?就是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中国梦,宪政梦”一文篡改为“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梦想”。

2013年新年头一天,南方周末就发生这件非常狗血的事情。是不是说官样文章是南方周末的传统?或者是官方指令是南方报系的传统?抑或是强奸民意是中国媒体的传统?我们不得而知。当然,这些种种恶行,受到南方周末一些编辑记者的抵制,他们通过微博的方式传播事实真相,表达自己的态度。但事情远未如此简单,员工的行为却受到打压,转发此事的部分网友的新浪微博被禁言。

今天发生在南方周末的这件强奸民意事件,不是偶然,也不是突然,它是一种必然。自从去年底权威部门叫嚣“网路实名制”,幻想通过微博实名控制网路舆论以来,特别是12月28日《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路资讯保护的决定》通过实行以来,权力部门一片欢呼,中国贪官欣喜若狂,中国线民们人人自危。近日47家网站被莫名关闭,其理由是最令人能够合理解释的“打着维权、反腐旗号进行招摇撞骗、敲诈勒索活动”……

中国梦,宪政梦”一文热情讴歌:“兑现宪政,限权分权,公民们才能大声说出对公权力的批评;每个人才能依内心信仰自由生活;我们才能建成一个自由的强大国家”……

依法治国最高形式是宪政治国。宪政是什么?宪政就是宪制权力执政,就是约束统治者权力的政治。纵观当今社会,人类的最伟大成就既不是宏伟的科技发明,也不是辉煌的经济成就,更不是浩瀚的文化典籍,人类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发明了宪政、民主、法律等手段来制服统治者。

宪法是各种法律的母本,也是各项法律的最高形式。宪法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力的法律性档,这种权力也意味着职责。宪法主要规范的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人民的义务。因此,只有立法者、政府才可能违宪。人民的义务应该规定在法律里,而不是规定在宪法里。因此来说,人民只可能违法,而不可能违宪。所以人民才必须用宪政来限制统治者,并顺服他们为人民服务。

今天中国线民热议的官场乱象问题,反腐败问题,官员财产公开问题,都是一些表面现象,这些问题只是一些枝节问题。依靠行政手段反腐,依靠统治者权力反腐,没有制度反腐,没有法治反腐,中国的腐败问题必将越反越腐,无限恶性循环。而相对于依法治国来说,宪政治国是最高形式。只有民主政治、宪政治国才能根本惩治腐败。

中国历史上专制是有着普遍传统的。历朝历代统治者使用起来也是驾轻就熟的。专制体制下当然也有被称为法律的东西,但它们与其说是法律,还不如说是行政命令。专制国家的法律就是统治者的命令,反过来说,在专制体制下,统治者的各项命令就是法律。其实,法律对于专制体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他们多半只是做做样子,只是用来对付人民,法律对专制统治者自身是不起作用的。对专制统治者来说,没有法律也没什么不方便,直接下达命令会更加简便。这就是我朝权大于法的根本原因。

中国的宪政运动发轫于戊戌变法,百余年来,宪政在中国总是命运多舛,历经劫数。直至今日,社会和政治生活中仍然没有形成健康成熟的宪政秩序。今天的南方周末事件,就是利益集团垄断媒体,权力势力控制舆论,专制政治干预法律的鲜活样板。在“网路实名制”旗帜下,权力宣传部门叫嚣的所谓“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完全是一种脱离现实群众,背离国际实际,违反民主自由的盲目的意淫。

新年伊始,中国梦成为热门话题。限制统治者权力,兑现宪政,坚守人民权利就是未来的中国梦。今天权力部门狗急跳墙窜到前台,那是他们急不可耐,是他们内心在发慌,而这正好是说明人民的淡定,正好说明依法治国的从容,正好证明宪政治国的力量。在中国梦指引下,我们坚信,中国宪政的到来是任何腐朽势力阻挡不了的!

(1月4日于野渡阁)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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