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不遇 大法官托马斯开金口

【新唐人2013年1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综合报导)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已经有将近七年没有在庭审辩论时张口说话了。自1991年被任命以来,他就以沉默寡言而著称,因为某些原因从来不参与例行的辩论与提问,冷眼看着其他八个兄弟姐妹打得火热。

本周一(14日),托马斯竟然开口了。在听审博耶诉路易斯安那州(Boyer v. State of Louisiana)一案时,托马斯有意无意地发表了一句评论,但是没有人听清楚他说了些什么。

根据《华盛顿邮报》报导,托马斯是开了两位被告方律师的玩笑。这两位律师分别毕业于耶鲁大学(托马斯的母校)和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的死敌)。不过,由于议论声嘈杂,法庭书记官并没有记下托马斯讲的具体内容。

本案是因路易斯安那州司法部门没有向一名死刑犯提供辩护律师而起。由于整整五年都没有得到合适辩护律师,原告方状告路易斯安那州侵犯其快速审理(Speedy Trial)的宪法权利。

当时,另一位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正在询问代表路易斯安那州的两位律师的教育背景情况。

在得知两人分别来自于哈佛和耶鲁后,斯卡利亚骂道:“混蛋("Son of a gun")”。

就在这个时候,托马斯说话了。根据法庭记录,托马斯说:“好吧——他不是——。”接着是一阵哄笑。

托马斯的评论是与代表路易斯安那州的律师有关,因为其中一位律师卡拉•西格勒(Carla Sigler)回应道:“我表示否认,托马斯大法官。”

然后,另一位耶鲁大学毕业的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问西格勒怎样才算是“符合宪法规格”的法官。

“是所有从哈佛和耶鲁毕业的吗?”索托马约尔问道,“或者是所有考过的?”紧接着又是一阵哄笑。

“或者是路易斯安那州大学法学院毕业的,”西格勒回答。

无论如何,即便言语含糊不清,托马斯还是罕见地打破了他一言不发、孤傲不群的作风。托马斯上一次在庭审辩论时开口是2006年2月22日。而就在短暂的发言后,托马斯又回到了永久的沉默。

托马斯为何会如此缄默不言?他自己说,法官浪费太多时间向律师提问了。

“我认为应该允许人们完整地回答问题或表达自己的想法,然后把交谈继续下去。我认为在交谈中得到的讯息比在急速问答中得到的有用多了,”托马斯在接受C-SPAN电视台采访时说。

本周五,最高法院将公开此案的庭审辩论录音。届时,托马斯七年才开一次的玩笑将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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