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首次查获违法捕花鲨

【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7日电)农委会公告今年1月1日起禁捕“花鲨”,海巡署在禁捕令后昨天首次查获台东新港籍“鱼顺昇”号渔船违法捕捉花鲨。

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 (WCPFC)去年第8届年会,通过禁捕污斑白眼鲛 (花鲨)、禁止围网捕鲸豚及加强遵守监测机制等养护管理措施,农委会渔业署公告1月1日起禁捕。

昨天下午新港渔港进行渔获拍卖时,海巡署东部地区巡防局岸巡82大队,发现“渔顺昇”号船上有1尾花鲨,通知渔业署驻地稽查人员鉴定,确定是禁捕的花鲨,当场予以销毁。

82大队表示,污斑白眼鲛 (俗称花鲨),特征为尾鳍下叶短,上下叶不对称,具臀鳍、眼小、部分鳃裂在胸鳍上方,第一背鳍及胸鳍末端圆钝。自1月1日起作业渔船禁止留置、转载、持有及卸售花鲨。

82大队呼吁,鲨鱼为海洋生态系顶端掠食者,能维护海洋食物链自然平衡,在海洋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希望藉由海巡维护海洋生态保育,以及因应国际保育濒临绝种鲨鱼观念,确保鲨鱼资源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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